8月學校人事確定完成,所有人都要參與。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:南市教安(一)字第1130209137號

主旨:檢送臺南市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(CRC)實施計畫1份,請各校配合辦理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」第4條規定辦理。 二、請各校參酌旨案計畫,妥善規劃校內教師研習課程以落實增能,並利用親師集會活動等場合進行宣導。 三、本局預計本(113)年2至8月辦理全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工)CRC實體研習及線上研習,為因應國教署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需求,本府及學校所辦理有關兒童權利公約(CRC)教育訓練,**各級學校校(園)長、行政人員(含員工)、教師(含教保員)均須參加。**實體研習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,線上研習將置於本府愛課網學習平台供全體教職員工點閱參訓,後續將公告學校相關教育訓練資訊。 四、本年度計畫供學校參閱與檢視執行狀況,以做為學校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推動之參考,各校亦可自行規劃辦理校內兒童權利公約研習,預計於113年8月線上填報調查檢核各校執行狀況。

研習網站:愛課網https://icourse.tn.edu.tw/mooc/index.php